为做好兵团教育局签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工作,高质量服务广大教师相关业务办理,根据教师资格证书管理相关规定,现对兵团教育局签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认定申请表补办等业务办理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签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
(即教师资格证书上面盖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章)
二、业务办理方式
为了方便广大教师办理相关业务,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开通了“线上申请+邮寄”的方式办理各项业务,请根据自身情况点击以下链接查看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所有业务所需的表格务必到【表格下载】栏目下载,规范使用。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https://sfxy.shzu.edu.cn/2025/1105/c13773a226010/page.htm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流程:
https://sfxy.shzu.edu.cn/2025/1105/c13773a226009/page.htm
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流程:
https://sfxy.shzu.edu.cn/2025/1105/c13773a226008/page.htm
业务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https://sfxy.shzu.edu.cn/bgxz_13774/list.htm
三、其他说明
1.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信息更正的,需要复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由档案管理机构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注明“复印自原件”、复印时间、签字,一式一份;(认定申请表补办的此项材料不需要)。
2.涉及姓名、民族、性别、身份证号码等户籍信息变更的,请务必准备户籍信息变更的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结论性证明或者说明(无户籍信息变更的此项忽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