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薇发布时间:2018-11-30浏览次数:472

各系、办公室:

根据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定于2018125日下午430在北区师范学院505教室组织201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2. 2015年度之前申请延期的立项项目也可申请验收,逾期不再受理。

二、验收开展形式

1.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学院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总计15分钟,其中汇报8分钟以内,答辩7分钟左右。汇报内容参考申报书和任务书,重点阐述要取得的预期成果及成果形成,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过程,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项目取得的成果(附成果清单)等。

2.项目负责人须撰写《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提供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培养方案等),同时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任务书、项目研究报告、佐证材料进行汇报答辩。

3.专家组依据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成果佐证材料及答辩情况在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上填写学院验收意见,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延期、撤销。

4.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统一颁发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证书

5.延期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需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同时该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逾期还不能完成研究任务者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

三、材料上报

1.结题验收材料(包括: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合订成册,A4幅面,骑马装订),一式3份。

2.申请延期的项目须提交学院签署意见的延期申请报告。

3.上报材料时间:2018124日。

请在教务处主页(jwc.shzu.edu.cn)教学通知中下载相关文件及通知。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