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8-06-04浏览次数:106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清理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1.毕业生党员材料由党政办负责整理。

2.各总支、支部书记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与学办负责整理档案的老师办理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615前)。

说明:经过培养但还未发展的毕业生,其培养期间的所有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其入党申请书应归入本人档案。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根据要求,离校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应随其档案一并转出学校。各总支、支部请于613日前将统计好的《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共分三类:疆内、疆外和校内,请分类填写)(电子版)发至:282961894@qq.com;经毕业生本人签字的纸质版《登记表》同时上报党政办。

1.毕业生党员应主动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抬头”及“去处”的准确名称。

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含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党组织,也可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因私出国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生活,争取按期转正。

5.对于已经离校但未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期间不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达6个月以上的党员,按规定程序对其作自动脱党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请各总支、支部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将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知识作为党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使每位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到转接组织关系的程序和重要性。

2.应组织毕业生党员在认真阅读《石河子大学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附件1)后,由本人签名后,上交党政办。

3.毕业生党员的党费一律收至20186月。

附件:1. 石河子大学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2. 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党政办

201864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