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金妹发布时间:2015-04-14浏览次数:450

各系:

我校自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工作以来,各学院、各部门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并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为了促进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共享,学校决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2年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见附件1)。

22012年前申请延期的立项项目也可申请验收,逾期不再受理。

二、验收开展形式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学院需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专家组应有不少于5人以上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2、项目负责人须撰写《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项目研究报告。同时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任务书、项目研究成果报告进行汇报答辩。

3、专家组依据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成果佐证材料及答辩情况填写学院(部门)验收意见,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延期、撤销。

4、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统一颁发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证书

5、延期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要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同时该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逾期还不能完成研究任务者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

三、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上报

学院定于514组织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定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主持人于513日前上报结题验收材料:结题验收报告13份、项目研究报告1份。

联系方式:教学管理办公室赵晓燕王金妹2058332  2058333

附件1:《关于公布2012年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石大校发[2012]141号)

附件2: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附件3: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学院或部门使用)

验收文件及附件.rar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