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王金妹发布时间:2015-04-07浏览次数:468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及教务处《关于201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新

副组长:赵晓燕

成员:杨淑萍  张建龙  麻超  杜文军  王金妹

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各系开展自查,并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填写《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中期自查表》、《石河子大学2015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学院组织抽查,每个班抽调10份,具体名单见附件6。以上材料及抽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于56日前报教办。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评优工作

1、各系在答辩前两周完成答辩预审工作,未通过答辩预审的同学,一周内再次进行答辩预审,如还不合格,取消其答辩资格。

2、各系69----12日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不允许提前组织答辩。64日上报答辩日程安排表。

3、各系于615日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录入完毕。

4、各系答辩结束后,在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上,按每专业2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将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每个专业推荐一名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上报大学。推荐为校级优秀论文(设计)的需填写《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并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含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的数据记录等材料)。

四、毕业论文归档工作

各系于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答辩成绩、毕业论文指导记录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装于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中归档保存。

相关表格可在学院网页上下载,上报时要同时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请各系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上报,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

院发2015年01号关于201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附件6:2011级毕业论文抽查名单.xls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