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3浏览次数:195

各系、办:
    根据石河子大学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4年度的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振西
    副组长:蔡文伯
    成 员:王立新 张 澜 王婵媚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和4个考核小组,按各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被考核人资格及各考核组上报的优秀候选人考评材料、结果,将材料进行整理并上报大学。  
    主 任:薛振西
    副主任:王婵媚
    成 员:杨瑞旭 张红霞 王立发
     (三)第1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被考核人员19人,优秀名额4个)
    组 长:蔡文伯
    副组长:范树花  
    成 员:杨瑞旭 杨建红 申玉华
    (四)第2考核小组:负责考核讲师、实验师、助教、助理实验师(被考核人员41人,优秀名额8个)  
    组 长:王立新 
    副组长:赵晓燕
    成 员:张睿锟 杨淑萍 张建龙 宋燕萍 方 芹
     (五)第3考核组:负责考核其他系列人员(包括研究系列、政工系列、出版系列、工程系列、图书系列、技术工人等,被考核人员11人,优秀名额2个)
    组  长:张 澜
    副组长:唐 新
    成 员:王宏君 乔亲才 杨小艳
     (六)第4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处级干部(被考核人员5人)
    组长:刘月兰
    成员:邵建新 孙永军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岗位等级、岗位职责以及工作任务等不同要求,全面准确地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  
    三、考核范围
    我院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加考核:  
    1.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者;
    2.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半年以上者;
    3.当年离退休者。  
    人事关系仍在大学,有上述情况之一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写其年度考核表基本信息及不能参加考核的意见,并注明因何种情况不能参加考核。
     (二)对各类人员的考核要求:
    1.双考核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政工系列除外),须参加所在工作单位的年度考核,但不参加评优。  
    2.见习期、试用期未满一年(含一年)的人员: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定考核等次,只写评语,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和晋升上一级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3.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半年以上,考核时仍在外学习的人员,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
     4.工作调动的人员:由其现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在现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考核。
     5.挂职锻炼人员: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按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结束当年,由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在原单位进行考核,挂职人员的考核结果占考核单位的等次比例。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要严格标准,考核等次比例以学院现有在编在册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总数为基数确定。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学院被考核总人数(不含参加校党委组织部考核的领导、各类不能参加考核和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的20%以内。  
    五、工作说明
    1.工作单位填写至学院系、办公室,如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系,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考核表要求使用A3纸双面印制,填写概要,不得加页。表中“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职称,如教授、副教授等;“工勤技术等级”是指工人取得的技术等级,如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不符合填写要求的表格一律退回重新填报,不及时修改的人员本年度无考核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考核优秀比例严格控制在相应系列职务实际被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各专业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职级的优秀比例不得互相侵占。
     (二)各考核小组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考核时间,务必于12月2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院党政办。所报材料包括:
    1.  本小组考核工作总结,包括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优秀人员人数及名单、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人数及名单、未参加考核人员人数名单及未参加考核的原因。  
     2.《石河子大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石河子大学未参加考核人员一览表》和《石河子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考核等次进行分类。  
由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12月24-26日对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大学。经大学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公布考核结果。  
    3. 各考核小组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时,不能只填写“同意本人意见”等简单评语,必须给出对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评价。  
   4. 各考核小组须将所有被考核人考核过程的原始记录材料装订成册,并上交院党政办。
   5.  量化考核标准、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到人事处网站查询和下载。 

附件:

    1、院发〔2014〕26号《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考核用表

                                                        师  范 学 院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