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教学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环境,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25〕28号)(简称: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制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 员:各系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学办主任
办公室设立在教学科研办公室。
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专项考核,公示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负责处理学生申诉;负责转入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管理等工作。
二、转入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详见附表)。
院(系)部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拟接收学生名额 | 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
师范学院 | 教育学 | 本科 | 四年 | 3人 | 姓名:王海棠 电话:0993-2058333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四年 | 10人 | ||
小学教育(文科方向) | 本科 | 四年 | 3人 | ||
小学教育(理科方向) | 本科 | 四年 | 3人 |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 | 四年 | 1人 | ||
注:小学教育专业2023级、2024级分文科、理科方向,每个方向各一个班,2025级仅有一个理科方向班级;教育技术专业暂停招生。 | |||||
三、转专业资格及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本学院相关专业:
1.具有石河子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2.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3.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跨学科门类转专业应降级学习;
5.转出与转入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者优先考虑;
6.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内有课外活动获奖或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7.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按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不得更改;
8.无学校规定的各类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二)本学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出专业:
1.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
2.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等;
3.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况。
四、考核内容
(一)材料审核:
1.个人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信息、转专业原因、高考成绩、对预转入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等);
2.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原始成绩单(原件);
4.入学以来平均学分成绩专业排名表(不含通选课)(原件);
5.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6.家长知情同意书(原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转出学院出具的思想品行鉴定意见(原件)。
(二)面试考核:
1.自我介绍(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能力、个人学习发展规划、转专业原因等方面);
2.专家质询。
五、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线上申请报名,经过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最终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一)提交纸质材料:
1.拟转出学生申请材料办理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一上午14:00;
2.拟转入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五上午14:00;
3.未按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提交转专业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转入、转出资格。
(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得参加下一轮考核。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复核确定。
(四)同意转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复核确定,做好办理学籍异动、课程补选、学生档案交接等工作。
(五)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王海棠
联系电话:0993-2058333 转专业工作QQ群:451502658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按“管理规定”和石河子大学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二)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反映。
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