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转专业实施办法》《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院决定成立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订了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工作小组研究决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计划人数定为:
总共接收转入学生数:28人。
其中:(1)教育学专业不超过3名;
(2)学前教育专业不超过15名;
(3)小学教育专业不超过8名;
(4)应用心理学专业不超过2名。
二、转入资格及要求
1.普通在校本科生,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高考师范类专业报考要求;
4.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5.小学教育专业理科方向:限理科或工科专业;
6.辅助加分:荣获转入学科相关奖项国家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省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三、考核流程及内容
学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师范学院网页公示
1.学生个人申请。学生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北区师范楼402A)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个人简历、高考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成绩排名、辅助加分证明材料、无纪律处分证明、心理健康证明等。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18时。若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2.资格审查。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将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若发现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申请转专业资格。
3.面试。面试主要考核个人介绍、转专业原因、对拟转入专业认识、职业发展设想等内容。时间暂定2024年9月4日。
4.公示。面试确定录取名单后,在师范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四、未尽事宜按《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23﹞2号)有关精神执行。
五、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
师范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李玲玲,联系电话:0993-2055701
学校转专业工作联系人:余春梅,联系电话: 0993-2057781
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