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学年度插班生遴选工作的通知》《石河子大学插班生、联合培养学生培养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通过个人申报、学院插班生选拔工作小组审核评议、个人面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专业 | 姓名 | 学号 | 总成绩 | 是否推荐 |
1 | 应用心理学 | 李子路 | 20231001147 | 96.74 | 是 |
2 | 应用心理学 | 张钰靖 | 20231001139 | 87.41 | 否 |
3 | 应用心理学 | 叶彤 | 20231001124 | 92.21 | 否 |
4 | 应用心理学 | 沈淑娜 | 20231001116 | 95.58 | 是 |
5 | 应用心理学 | 马咏梅 | 20231001119 | 89.35 | 否 |
公示自2024年4月23日-4月25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向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993-2058336,地址:北区师范楼一楼101(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