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2015年度学院考评工作材料填报要求及说明

发布者:张红霞发布时间:2015-11-24浏览次数:62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5年度“十二五”规划学院考评工作已全面启动,本年度考评材料提供要求参照2014年度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整体填写规范要求
  1、“二级指标得分项目的具体内容”、“自评得分”由学院填写;“部门审核情况”、“审核得分”、“审核人”由校相关职能部门填写。
  2、“二级指标名称”、“指标属性”、“单项分值”、“审核部门”以及相关排序均为校党委和校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的内容,各单位不得自行改变。
  3、各单位在填写表格时不要自行插入或删减“行”或“列”(“行”高可根据填写内容多少进行纵向调整)。
  4、“二级指标得分项目的具体内容”均填写2015年内的新增业绩,填写内容(人员姓名、实验室名称、项目名称、获奖名称、课程名称等)务必要严谨规范。无新增业绩的填写“无”
  5、在“填写模板”中注明“详见附表”、“详见附件”或“详见附表及附件”的指标,学院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相应表格或支撑材料(规范表格见附件)
  6、支撑材料及相关表格需按审核部门归类装订, 排列顺序以《考评明细表》为准。
  7、其他要求详见《石河子大学“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考评办法》石大校发〔2012〕204号(见附件)。
  8、其他未尽事宜由发展与规划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协商解决。
    二、具体指标填写要求
  1、第62、63、64、65项,分别由教务处和招生与就业处填写,学院不填。
  2、第75项“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篇”,要求学院以表格列出清单(格式见附件),并提供支撑材料(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复印件;刊物仅限北大版中文核刊和南大版CSSCI收录期刊)
  3、所有参加考核的科研项目(第115-153项)需以表格形式提供清单(格式见附件)。除审核部门特别要求外,不需要学院提供证明材料。
  4、所有参加考核的科研文章(第154-167项)需以表格形式提供清单(格式见附件),并提供检索证明。
  5、第169项,需提供有效采纳证明。
  6、第170项,“学术著作”不含教材、教辅及编著类的科普性出版物。以表格形式提供清单(格式见附件)并提供学术著作封面以及能体现著者信息的页面复印件。
  7、第171-174项,需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或新品系、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8、第193项,受邀参加学术会议,要求学院以表格列出清单(格式见附件),并提供支撑材料(会议参会人员姓名、邀请函、会议通知或其他可以证明受邀参会的材料)
  9、第194,195,212,213项,举办或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需提能说明办会性质、办会时间及规模的相关材料。
  10、第201-206项,为师生出国研修或学习的项目,要求学院以表格列出清单(格式见附件),并提供支撑材料(出国护照复印件,必须含出国人员姓名和出入境日期盖章页)。
  11、第207项,需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12、第211项,受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需提供支撑材料(邀请函,出国护照复印件:必须含出国人员姓名和出入境日期盖章页)。
  13、其他规范填写格式见《填写模板》
  在考评过程中,如发现其他问题,请联系发展与规划处发展规划与考评办公室协商解决(电话:2057539,邮箱:649481506@QQ.com)。另请各院在给审核部门提供清单和支撑材料时同时报送学院与该部门的业务联系人电话,方便在各职能处室在审核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附件: “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2015年度学院考评工作材料填报要求及说明20151123.doc附件1:石河子大学“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2015年度学院考评得分项目明细表.xls附件2-石河子大学“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2015年度学院考评得分项目明细表(填写模板).xls附件3:2015年度考评规范表格.rar附件4:石大校发[2012] 204 号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考评办法》的通知.doc校办发[2015] 19 号 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2015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pdf

  

  

  

                  发展与规划处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