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办公室: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与评价,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考务管理、考场纪律、宣传教育、考场巡视等工作。
组长:蔡文伯
副组长:王立新
成员:杜文军麻超杨淑萍张建龙高金超
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赵晓燕
成员:王金妹宋燕萍杨小艳方芹杨建红
考试期间,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文体活动,以全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2.重视培训学习和宣传教育。各系、办要组织开好监考教师培训会和学生考试动员会,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认真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石河子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石河子大学监考人员守则》等有关管理文件。同时,还应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考前教育,指导学生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提醒学生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提前到场。
3.严格考场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①开考之前应指导学生有序入座,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检查考生证件;②宣读考场指令,强调考场纪律,不允许考生以任何理由将手机、复习资料、草稿纸、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和座位;③明确试卷收发或听力接收时间、频段;④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应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予以上报;⑤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或有事需缓考的学生,须持有关证明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加盖公章后,到学院教科办办理缓考手续。
4.试卷发放及收取要求:监考教师应逐个给学生发放试卷(不得传递),交卷时,要求学生将考卷交到考场前面的指定位置,1名监考老师负责收卷,1名监考教师负责考场秩序。考试结束后应清点好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卷(包括空白试卷和草稿纸)如数送交到指定的收卷地点。
二、考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学生和监考教师均可以通过教学交流平台(WEB端)查询考试安排和监考信息。各监考教师应清楚自己监考的课程、学生班级及考场地点,避免错领、漏领试卷。主监考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本考场试卷,不同考场的试卷不得代领。副监考教师须提前25分钟到达考场,安排学生按学号依次就座。
2.《大学英语》、《程序设计基础》等有机读卡的考试课程,学生需自带2B铅笔和橡皮;请监考教师注意查看试卷袋上的说明和试卷上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提前5分钟发放答题卡,注意A、B卷Z字形发放。并提醒考生正确填涂试卷代号(A卷或B卷)。考试期间考场内学生不得相互借用考试用具。答题纸、草稿纸均由大学教务处统一提供,考生不得使用自备纸张。
3.《大学英语》课程考试听力部分要求
(1)博学楼A区、B区、C区和会2、会3、会4考场的所有考生须自带标准化数字调谐接收机,听力接收频段为FM85.5MHz。考试前1小时发送试音信号。
(2)本学期学校每天9:00-23:00通过无线调频广播播放英语听力,广大同学可通过数字调谐接收机(FM85.5MHz)在校园内任意地点进行听力学习和试音。试音收听过程中,如接收机出现问题,请到会1西305室进行调换。
(3)听力播放时间表
课程名称 | 听力放音 时间 | 备注 |
大学英语(二)A、B级 | 10:00-10:30 | 普通本科班(教学班) |
大学英语(四)B级 | 10:00-10:30 | 普通本科班(教学班) |
大学英语(四)A级 | 无听力 | 技能提高班:美丽中国(论文)、欧洲文化入门、英美报刊导读、中国文化交流英语、医学英语 |
博学楼A、B、C区、会2、会3、会4听力接收频段:FM85.5MHZ |
4.《程序设计基础》考试安排
《程序设计基础》(VB、C语言)课程考试分笔试和机试两部分,具体以教学交流平台http://202.201.162.135/Jwweb/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上机考试地点在会6科技楼,时间为2015年7月11-12日每天的9:30-17:30(北京时间),两天共8场次。请学生所在学院提醒2014级学生严格按照“《程序设计基础》上机考试安排表”规定的场次和时间点准时参加上机考试。考生须带学生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机试考务办公室设在会6信息学院科技楼一楼101室,考务联系电话为13579765836、18097586516。
三、试卷收发地点及要求
1.试卷收发地点
课程名称 | 试卷领取地点及时间要求 | 试卷上交地点 |
大学英语(二、四) | 主监考提前40分钟在行政楼一楼教务处领取试卷 | 行政楼一楼 教务处 |
高等数学(A2、B3) | 主监考提前30分钟在行政楼一楼教务处领取试卷 | 会7理化楼二楼247室 |
高等数学(Ⅱ) | ||
大学物理(A、B、C) | 主监考提前30分钟在行政楼一楼教务处领取试卷 | 会7理化楼三楼302室 |
程序设计基础 (VB、C语言) | 主监考提前30分钟在行政楼一楼教务处领取试卷 | 绿2信息楼三楼303B室 |
其它试卷 | 主监考提前30分钟在承担单位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 承担单位指定的地点 |
2.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试卷袋和《石河子大学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将缺考学生的试卷及空白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严禁空白试卷流失。考试结束20分钟内,监考教师必须将考生试卷交试卷验收地点,不得出现延误或漏交试卷现象。
四、违纪作弊处理
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以及在课程论文和报告中抄袭作弊的,应严格按《石河子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石大校发〔2010〕181号)和《石河子大学作弊处理程序及归档管理办法》(教发〔2004〕14号)文件精神进行处理,作弊学生的相关材料(学生试卷、作弊证据、学生检查、监考教师情况说明等)需保留完整。对不负责任、对作弊视而不见、为作弊学生开脱、说情庇护者将按《石河子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见附表)
此表挂在师范学院网办公通知里,请全院师生浏览查询。望各系严格按照安排表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每一位教师应积极接受监考任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监考,需提前报告所在系,由各系自行调整,系主任签字书面报教办备案。
六、成绩上报与分析
1.学生所修课程的总评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各系、各任课教师应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的管理,严格平时成绩的评定。做到成绩评定科学、公平、公正,做到平时成绩评分有据,记录详实,有据可查,归档完整。未完成课程规定的实验、实习及作业要求的学生,不得进行该门课程成绩的综合评定。网络课程需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评定。
2.课程考试结束后,教学任务承担单位(学院、系、教研室、课程组)的任课教师要认真、及时做好试卷评阅、网上成绩登录、试卷及成绩分析等工作。原则上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登录的,需上报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的《成绩延期登录申请表》。
3.加强试卷资料存档工作。(1)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课程原始成绩单,并进行审核、签字。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用于试卷装订,两份报授课学院教科办(一份学院留存,一份由学院统一装订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2)试卷材料应包括考场记录、成绩单、平时成绩记分册、课程总结、成绩分析、考卷(仅装订答题纸的需附原卷1份)、参考答案等材料。(3)成绩分析应包括卷面成绩分析和总评成绩分析两部分,应能够反映出课程综合成绩构成情况和平时成绩的来源情况。
4.各系及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所承担课程学生成绩分析和课程总结,进行阶段性教学总结与反思,并提出改进意见;学院应认真做好本学期全院学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辅修专业学生)所修课程考试成绩统计与分析工作。客观地做出学院的成绩分析报告,分析提出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请各系务必于下学期开学第零周内将成绩分析报告打印稿及电子版交院教办。学院在做好学生成绩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学业预警和跟踪管理工作。
七、补考工作
补考工作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0-3周内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完成。大学公共课程、跨院课、专业课程补考定于下学期第2周周末(2015年9月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见教务处补考安排。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学生名单(包括缓考学生)由教务管理办公室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内筛选。
3.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于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提交9月份重修考试(补考)申请,即填报《延长学习年限期间重修考试申请表》,学生到计财处办理缴费手续后,将重修考试申请表与缴费单报教学院教科办。
期末考试是教学环节中的重要工作,各系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