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委第四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 充分发挥教学基层组织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学校依据《石河子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工作管理办法》,计划在2015年4月-12月开展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直接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工作、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研讨、进行教学建设和师资培养的系(教研室)和实验中心。其中教研室、实验中心必须有10名以上专职教师组成(含10人),且与其他系、教研室、实验中心无交叉。
二、评选标准
1.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效果优秀。教学基层组织内专职教师教学水平整体较高,教学效果整体处于校、院前列,深受学生欢迎。
3. 认真组织、安排、协调本科教学工作。不断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体系,积极组织教学,教师团队意识强,注重青年教师培养。
4.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按计划组织开展教研活动,重视青年教师教学发展,实施了新教师、新课程试讲制度,经常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有详细记录。
5.重视“质量工程”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及常规建设。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成绩突出。
6.组织机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齐全,教学文档资料规范、完整。
三、基本原则
以“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为原则,学校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2015年度随机开展实地调研,更好地促进教学基层组织在教学研究和改革、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 组织报名:各学院须在2015年4月23日前认真填写《基层教学组织教师名册》和《2014年度教学基层组织教研活动计划表》并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学校将据此开展年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请要申报的系于2015年4月23日前将《基层教学组织教师名册》和《2014年度教学基层组织教研活动计划表》报学院教办。
2.实地调研:2015年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工作从2015年度4月开始至2015年底结束。期间请学院按照各教学基层组织跟踪计划安排进行自查。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教学基层组织实地调研,重点检查教学基层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各学院要重视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基层组织在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制定与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工作、组织教学研讨、及开展教学建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教学基层组织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学校将逐步建立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网站,重点从全年实地调研情况、教学研究与改革、课堂教学情况等方面进行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优秀教学组织推荐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