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班级: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要求,结合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安排,现将2014年石河子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及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依据
此次项目验收范围为2014年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依据《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研究周期、完成形式、考核目标及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具体安排
(1)验收采取“大学生创新论坛”的形式验收。学院要组织一、二年级学生聆听;项目负责人进行学术报告,并回答专家和学生的问题。
(2)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将结题验收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总结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等所有材料上传至石河子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http://eol.shzu.edu.cn/zlgc/index.do)。
(3)学院于5月13日组织结题验收 (项目验收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5月11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总结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一式两份)上报学院教科办。
二、2015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1、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分为三类,即“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申报条件
(1)学校积极支持鼓励有关创业方面的项目申报,项目可以在原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基础上申报,也可另选项目申报。
(2)在校各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参与,但立项人须为2-3年级的学生,项目团队人数为3-5人,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项。
(3)指导教师应由副教授或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每位教师只能指导一项。
(4)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三类)及项目统计表,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申请经费按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填写。资助经费按1万元/项预算。学院或指导老师按照申报经费1:1配套。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统计信息一份以及电子文件。
3、项目评选
学院要选拔、评选出优秀项目,安排名先后顺序上报教务处(上报项目数5-8项),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选出2015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4、上报材料
学院于5月6日组织申报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5月4日前上报项目申请书(三份含电子版)。
具体申报事宜,请与学院教办联系。联系电话:2058333。
附件1:项目申请书.doc
师范学院教办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