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应用研究中心安全防护守则

发布者:郭雯发布时间:2017-12-12浏览次数:241


        第一条:中心领导和成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保持高度警惕性,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防患于未然,以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使得师生健康不受损害,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环境不受污染。


       第二条:严格中心各个房间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防火、防气(煤气)、防盗、防爆、防电、防毒等设施要


齐全,并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其正常、可靠、有效。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第三条:中心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应认真检查各实验室的水、电和门窗等,确保万无一失。


       第四条:对由于放松警惕、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安全防护不力而造成人身伤亡、失火、被盗、严重污染等


重大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学校,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