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和推荐“一家亲”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师范张红霞发布时间:2017-11-08浏览次数:557


各部门:


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总结“一家亲”活动一年来的工作、大力宣传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经学校“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的批示,在我校开展“一家亲”活动一周年之际,将进行总结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活动先进集体

各部门认真总结本部门开展“一家亲”活动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学校“一家亲”活动先进集体。

没有及时上报学校“一家亲”活动办公室安排的各种总结及相关数据次数超过3次的,不能申报先进集体。

二、推荐活动先进个人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力挖掘开展“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优秀事迹,从开展活动的干部教师中推荐“一家亲”活动先进个人。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活动先进集体材料

申报活动先进集体材料包括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特色和亮点、取得的成效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推荐活动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按照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格式撰写,内容要真实、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优秀事迹等具体事实,避免繁琐、抽象、空洞,以第一人称撰写。观点明确、结构完整、文字简练、内容扼要,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四、申报和推荐

1.活动先进集体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

2.活动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原则:本部门人数在10人以下的推荐1人,人数在10人以上的推荐1-2人。


     五、评选办法

学院将对各部门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学校“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务必于1116日18:00之前,将 “一家亲”活动申报先进集体、推荐先进个人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党政办。



                                       党政办

                                    2017年11月8日